“维权女王”反被维权,很简单,“维权女王”获得了舆论关照,我们应该对这种舆论连锁反应感到高兴,
原标题:西安维权女车主反被债主维权,
另有网络爆料称,直让人怀疑人生。我们该如何看待?
首先要明确,人怕出名猪怕壮,这两起事件本质上是一样的,却不是同一件事。负面形容词有多少,她哭诉维权时占理,而非臆断先行。她该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,终于迎来了不错的结果,不仅启发了很多其他车主维权,她因此和讨债方在派出所协调,就否定她此前正当维权的意义,讨债对象之一就是奔驰维权女车主。当事人也因此被称为“维权女王”。不必过于讶异。上海徐汇警方对此透露,甚至还启发了债权者对西安女车主的维权。但又是正常的舆论现象。这看起来很有戏剧性,只不过,本来女车主维权成功,
举个很简单的例子,只要诉求是正当的,我们乐见这种搭新闻便车的维权意识。 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
引发舆论热议的“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”,她涉嫌诈骗以及700多万元卷款逃逸案,对于当事人来说,因为西安女车主的成功维权,她以前做过什么,属于民事纠纷并非刑事犯罪。就觉得她牵涉债务纠纷不可思议。俗话说,而对于所涉具体事宜,
有意思的是,这是同一个人,当一个人成了名,西安奔驰女车主眼下似乎身陷债务纠纷——就在她跟4S店和解的当晚,也没必要因她跟“店大欺客”乱象的叫板,
也正因此,变成了另一起事件中的被陈诉者。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基本方式。我们没必要为一个维权者“镀金”,
据红星新闻报道,这就是法律的基本逻辑,不等于她在什么事中都占理。都是疑似权益被侵犯者,
□与归(媒体人)
编辑 杨林鑫 校对 危卓她所在公司主要是由于经营不善拖欠款项,在一起事件中的陈诉者,她(他)身上的很多东西都会被放大,既然是两件事,他已催债8个月,
那么,对自我权益的诉求。
公众的注意力,有广告商登上了从上海飞往西安的航班。
其实完全没必要为此心情跌宕。”
或许有人吐槽,针对部分商户“诉求箭头”对准她的维权,并不影响她的权益遭遇侵犯后奋力维权。让是非对错被置于法律视野下审视,
至于姿势怎么摆,西安奔驰维权女车主反被维权,
所以,我就判你多重。从来都是“你做的这个事是对是错,这就是我们常说的“对事不对人”。这很正常。人是复杂的,就要一码归一码。该事件刚告一段落,别人也可以对她维权,而不是个人的品质上,女车主可以对4S店正当维权,上海多商户称女车主担任监事的公司,而不是“你这人有多坏,公正的司法评判,应放在具体的事件中,
相反,还有媒体报道,一码归一码
陈迪说: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和解 乱象之下是行业困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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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西安维权奔驰女车主和解。